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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天都会接触正在离婚或者已经离婚的女人。朋友认真地劝我,换个工作吧,这样会影响你对婚姻的期待和判断。
 
其实,在所谓“毁三观”的工作环境中,并不都是负能量,在不解和感慨中负负得正,也是王道。
 
离了婚的女人有时候是解脱,是重新开始,可更多的时候,却是失望,是无奈,是纠结,是茫然和不知所措。而这些多于男人的复杂的情感,其实最终可以归属到一个问题那便是离了婚的女人是否就真的贬值了吗?
多年前我旁听过一个离婚案子。女人,是一个三十七岁的母亲,她在庭上用眼泪诠释着她面对离婚的无奈、痛苦以及无限的悲凉。她并不太会讲话,断断续续地重复着曾经的夫妻情深和这么多年的辛苦付出。怀孕、流产、再怀孕,几番往复中,她历尽艰辛,终于满足了丈夫生男孩的期望与虚荣。同时,也付出了身体健康的代价,生子时大出血,医嘱不宜再生。她很坚决,同意离婚的条件便是儿子的抚养权,她努力的争取着,理由似乎很是合理,因为三十七岁的女人实属无生育能力和可能性。我看着她,疲惫的面容,干瘦的身材,满腹的凄凉与委屈,竟心生无限怜悯。她用三十七岁为自己的生命轨迹做了定型,也用无生育可能性对自己在未来婚恋市场上的价值做了零的定量。
 
一个三十七岁的离婚女人,一个没有生育可能性的离婚女人,她的婚恋价值就此归零。这是现实的预判还是社会的评估?
 
多年后,我处理另外一个案子,离婚后财产纠纷。女人,同样是一个三十七岁的母亲,刚入法庭便泪眼朦胧,一开口便泣不成声。我看她,身材高挑、端庄大方,再看对面的男人,长相普通、略微显老,私下感叹,她大可不必这幅乞讨、卑微、痛苦的模样。可是,她那双失了神的大眼睛,苍白无力地诉说并印证着她的大龄离婚且无固定居所的处境。她曾经骄傲地放弃,放弃属于她的财产,只为快速逃离无限争吵的婚姻。如今,她又被现实拽了回来,她弱弱地争取着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的几间老房。她重复地强调她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一个很难在社会中重新立足的四十岁女人;一个不好再嫁的近四十岁的离婚女人;一个比前夫大三岁的四十岁离婚女人;一个势必要面对他较于她的抢手和先于再婚的四十岁女人。他打断她的哭泣和哭诉,利落地说,同意给。他的声音干脆的像一声巨雷,仿若一个崭新的自我破壳而出,而对面的女人就此将自己尘封。
 
一个三十七岁的离婚女人,一个没有居所的离婚女人,她的婚恋价值低廉到抵不过几间老房的价值,哪怕它早已经破旧的随时坍塌,至少,它是确定存在的归属。这,大概也是现实。
 
好朋友大学毕业后便回到家乡的小镇安家立业,在二十四岁的芳龄选择嫁人,在二十七岁的后芳龄毅然决然地离了婚。于是,小地方的特色彰显无疑,尽管她并没有主动告知,可是,离了婚的女人,这个标签,在这个小镇很是明显,短短一个月,人尽皆知。尽管她美貌、善良、有才华、工作好、家境好,可这些在婚恋市场上的加分项再多,其总分也抵不过离婚这一项短板的减分。于是,她,一个刚刚二十七岁的离婚女人,就此“滞销”。
 
我总不明白,为何。她也满不在乎地,呵呵。
 
可是,多年无人问津的现实总要面对。她,满身的盔甲,终究挡不过,世俗对于离婚女人地毯式的盲目轰炸。于是,在挣扎了多年后,在三十岁的生日当天,她选择了逃离,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她说,这样至少走在街上无人知晓,坐在路边无人关注。
一个二十七岁的离婚女人,把对婚姻的希望赌给了背水一战的陌生和未知。
 
就像无人能保证爱情至死不渝一样,谁又能把婚姻一眼望到底?毋庸置疑,离婚,对错误结合的纠正,再正常不过。可为何“离了婚的女人”这个再正常不过的社会标签,在当下的现实还会如此妖魔。它到底是一层被世俗附加的黑衣,还是一扇被自己关闭的心门。
 
你会如何脱去这件外衣,你又如何打开这扇心门。别为自己的错误无休止的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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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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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懂心理学的婚姻法律师 左右法律,右手心理,只为女性捍卫爱的能力。 个人公众号:律政女王的声像笔录,个人微信号:ldlv4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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